彰化警界爆出嚴重醜聞,1名偵查佐遭控偵辦[毒·品]案期間,在偵防車內與16歲女性嫌疑人發生[性.行.為]。警方調查後,將涉案警員記2大過免職,並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法辦。

消息在警界傳開後,引發不少基層員警議論,認為承辦[毒·品]案件的警員,私下與涉案對象接觸已相當不妥,更何況雙方還在警用偵防車內發生關係。也有人懷疑案情恐怕另有隱情,不排除遭人設局。
據了解,隸屬彰化分局的偵查佐,日前在公共場所查獲一起[毒·品]案,並將包含該名女子在內的多名涉案人帶回偵查隊調查。期間,他與少女互加LINE聯絡,隔天還駕駛偵防車前往對方住處接人到警局製作筆錄。
女方指控,兩人途中曾一起用餐,未料之後偵查佐竟在車內強行與她發生[性.
關.係]。她返家後向家人說明經過,隨後前往醫院驗傷,並向警方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。
涉案偵查佐則否認強迫行為,強調雙方是在合意情況下發生關係,並稱自己對此事深感後悔,希望外界能給予改過機會。據悉,該名警員平時辦案態度認真,案件曝光後也讓不少同仁感到意外。
彰化縣警局表示,內部調查確認雙方確有發生[性.行.為],考量已嚴重影響警察形象,因此將涉案偵查佐記2大過免職,目前已報請警政署審核。同時,相關主管包含小隊長、偵查隊長及分局長,也因督導不周分別遭到記過或申誡處分,全案後續由彰化地檢署進一步偵辦釐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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