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歲男子張文在台北捷運、中山商圈隨機攻擊,最終墜樓身亡,釀成4死11傷。對此,律師顏紘頤表示,Threads有人詢問,張文的父母需要變賣家產,去賠償給受害者家屬嗎?
很多人都說不用,理由是罪不及家人,但這個答案並不完全正確;說要賠償的人,也不一定是看了灑狗血的劇智力堪憂。
▼張文父母。(圖/記者陸運陞攝)

顏紘頤在臉書說,因為我們的繼承法制,是採概括繼承有限責任的限定繼承,張文的繼承人也要繼承他這次行為,所造成的全部損害賠償責任;不過,還是可以主張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,來減輕或免除責任。
顏紘頤指出,從新聞來看,張文應該是沒有積極遺產可以賠償被害人了,所以他的繼承人(應該是父母)依法要繼承他的賠償責任;但除非他的父母沒有拋棄繼承,又有無法主張限定繼承的事由,才需要變賣家產去賠償被害人。
顏紘頤提到,所以除了各項撫卹之外,被害者可能就只有犯罪被害補償金的補償(180萬元),很無奈也很現實;之前三峽大交通事故的被害人也是類似情形,因應之道,只能建議各位朋友盡量以各項保險(尤其是意外險),來保障自己及家人了。
▼張文父母。(圖/攝影中心)

張文原本與父母以及哥哥,住在桃園市楊梅區一棟三層樓的透天厝。張文父母表示,小孩長大後,哥哥在高雄工作,偶爾才會回桃園探望父母;張文則是堅持畢業後要去當兵,不顧家人反對,但在自從當兵酒駕被汰除之後,幾乎都沒有回家,最後知道張文的消息是在做保全。
張文父母指出,曾經想找過張文,但怎樣也找不到,從來沒有想過會發生這種事情,僅覺得兒子平常表現都沒有異狀,所以根本出乎意料之外。
只是2年多沒回家的兒子釀下大禍,他們也只能不斷拭淚。
▼張文學生時期模樣。(圖/民眾提供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