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0年的一天,13歲的陳小春興沖沖地跑回家對父親說:「賣掉小弟弟可以得到3000塊錢」,被父親打了一巴掌,不久後,陳小春就跟著父親吃了人生中的第一頓大餐,可他再也沒見過弟弟。

這個從廣東惠陽隨父母闖到香港的少年,並不真正懂什麼叫血脈天倫,他只看到父親在工地扛著水泥、母親出去打零工,兄妹四個擠在逼仄的籠屋裡,連粥都喝不飽。
3000塊,在他眼裡彷彿是一條能救全家的出路。于是,他一進門就脫口而出那句讓自己後悔一生的話:「賣掉小弟弟可以得到3000塊錢。」 話音剛落,父親抬手就是一巴掌,罵他沒出息,說再苦也不能打自己孩子的主意。這一巴掌打碎了少年以為的「好主意」,也在心裡埋下了日後揮之不去的陰影。 沒過多久,家裡破天荒飄出肉香。
那晚飯桌上罕見地擺著一大盤紅彤彤的肉,熱氣騰騰,父親悶頭夾菜,母親一言不發,兄妹幾個都埋著頭,用力往嘴裡扒飯。

陳小春下意識去喊弟弟,才發現屋裡空空如也,追問之下,只換來一句「去親戚家了」。那頓飯後,家裡再沒出現過那麼豐盛的菜,小弟弟也再沒回家。 很多年以後,他才從父母斷斷續續的話裡拼出真相:那3000塊錢,換來的就是弟弟的離開。對一貧如洗、孩子瘦弱多病的家庭來說,這既是為了讓最小的孩子有機會吃飽長大,也是為了讓剩下幾個不至于餓死,是被生活一點一點逼出來的決定。 從那以後,陳小春把所有責任都攬在自己身上,認定是自己那句話改變了弟弟的命運。他初一讀完就輟學,15歲時因為長期營養不良,身高還只有一米四,只能跟著父親去工地搬水泥、抬木板。
後來,他學會鋪木地板,被裝修公司老闆收做學徒,第一次領到工錢,他沒有給自己添新衣,而是咬牙租下一間像樣的小房子,把全家從又擠又悶的籠屋裡搬了出去。 工程結束,他又成了「閒人」,只好到大排檔跑堂。那次菜裡發現蒼蠅,他被老闆當眾扇了兩巴掌,還被逼著把蒼蠅吃下去。屈辱壓過了飢餓,他當場和老闆吵翻,摔碗離開,從此在各處打零工:酒店服務員、臨時工、小工,只要能換錢,他都幹。 在這些灰頭土臉的日子裡,有一件事他始終沒丟下,就是跳舞。
白天扛沙包、端盤子,晚上就找塊空地練基本功,在節奏和汗水裡,他暫時忘掉籠屋、忘掉飯菜裡的蒼蠅,也忘掉那句「賣掉小弟弟」的衝動。

20世紀80年代,香港經濟起飛,演藝行業漸漸興旺。聽說有單位招聘舞蹈藝員,他鼓起勇氣報名。靠著在街頭和排練廳裡磨出來的節奏感和爆發力,他被選中了。 拿到第一筆700塊港幣的演出費時,他激動得一夜沒睡,覺得這些年捱打捱罵、搬磚跑堂,總算有了回報。 從舞蹈員做起,他一步步走進演藝圈,後來拍戲、唱歌,終于從社會最底層爬到聚光燈下,成了別人眼中「逆襲成功」的代表。

可無論事業多風光,他心裡始終有個位置是空的,那是留給弟弟的。 成名之後,他曾悄悄打聽當年那對收養人的下落,卻發現人早已搬走,線索全斷。父親攔著他說:「人家養大了,這樣不公平。」 短短一句話裡,全是無奈和自責。3000塊錢確實幫這個家熬過了最難的幾年,也許也讓弟弟在別處活得更好,但這一買一賣之間,是兄弟倆再也回不去的童年和一家人無法彌合的裂縫。 從籠屋到舞臺,陳小春靠雙手拼出了一條路,卻始終沒能把弟弟重新帶回飯桌前。那一盤換來的肉,成了他一生的心結,也讓他比任何人都明白一個道理:再難的日子,能守住的親情,比賺來的錢更珍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