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與考試院在2025年9月18日正式透過《公務人員請假規則》修正案,新制在去年10月10日世界心理健康日開始實施。根據《造咖》報導,目前所有公務人員每年都能享有3天「身心調適假」,而且完全不需要提供任何醫療證明檔案,機關單位也不能因為員工請這類假而給予不利處分或影響年度考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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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制度明文規定,公務人員可將這3天假期以小時為單位來申請使用。跟以往的事假最大的差別在于,請假時不必擔心被質疑或要求出示證明,當感受到工作壓力過大、需要調整身心狀態時,就能理直氣壯地提出申請。不過要注意的是,這3天其實是從原本7天事假總額中劃分出來,並非額外增加的假期天數,只是賦予了「心理健康調適」這個正當且受保障的請假理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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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身心調適假之外,這次修正還調整了其他休假規定。從今年1月1日開始,也保障年資較短的初任或轉任人員,過去常因資歷不足而休假天數偏少,新制至少有3天休假。另外,如果是因為育兒或照顧孫子女而辦理留職停薪,復職之後的休假與事假天數將可以直接接續計算,不用重新按比例折算,讓需要照顧家庭的公務員能更安心地在職場與家庭間取得平衡。賴清德總統先前就在「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」中強調職場心理健康的重要性,這次新制度正是政府以身作則的具體展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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