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15歲少年今天涉嫌在臺北捷運頂溪站縱火,雙北警方循線逮捕,臺北捷運公司同時查出他在去年12月27日也同樣也曾涉及縱火,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後,今晚裁定收容。臺北捷運頂溪站今天上午發生縱火案件,住在新北市永和區的1名15歲少年,涉嫌點燃衛生紙後丟入站內垃圾桶並且悶燒,幸未釀成傷亡。

警方表示,捷運頂溪站站務人員上午約8時許,發現站內垃圾桶冒煙,立即撲滅火勢並啟動聯防通報機制。調閱監視器畫面後,確認1名少年涉嫌點燃衛生紙後投入垃圾桶,隨即搭乘捷運列車往臺北市方向離去。臺北市警方獲報後,在捷運圓山站攔截涉案少年,並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的派出所員警帶回偵辦。據了解,少年在詢問時坦承犯行,並稱因課業壓力,加上覺得「好玩」,要測試打火機的功能,才會縱火。

警方在調查資料時,臺北捷運公司進一步發現,去年12月27日下午,捷運頂溪站的站內垃圾桶,也曾發生手法相類似的冒煙事件,當時誤判為偶發狀況,未深入追查、也沒有報警。今天捷運公司與警方比對監視器畫面後,依照相關證據確認兩起案件是同一名少年所為。警方詢問後,依少年事件處理法、公共危險罪之縱火罪、大眾捷運法及毀損等罪嫌,將少年移送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。新北地方法院深夜表示,法官審理後認為,少年有有反覆實施再犯之虞,今晚裁定收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