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,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,機車族得依兩段方式左轉。不過,新竹市10處路段「取消兩段式左轉」,如果騎錯罰款1800元沒了,小心交通違規!

根據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》規定,一、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,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,不得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;二、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,行駛于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,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。

新竹市10處路口「取消兩段式左轉」不過,新竹市10處路口將「取消兩段式左轉」,機車可直接左轉!包括:
對此,新竹縣議員歐陽霆指出,他在過去3年爭取讓竹北市區內的兩線道道路取消「禁行機車」,並配合設置附加式左轉車道,如今中華路省道路段,機車將不再被強制要求待轉!
不過要注意了,其餘路口仍維持強制兩段式左轉規定,若違規將處最高1800元罰鍰!根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 48條的規定,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,若「不依標誌、標線、號誌指示」,將面臨新臺幣600元以上、1800元以下的罰鍰處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