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了!
5月30日,據台媒,炎亞綸耀樂官司今日一審宣判,炎亞綸被判有期徒刑7個月、緩刑3年!
之前大家都知道,網紅耀樂開發布會,指控炎亞綸強行侵犯他,還趁他不注意拿手機[偷.拍]錄影,對他的人生造成毀滅性影響,所以對炎亞綸提起訴訟。
對此,相關單位偵查,查出這段影片是2017年到2018年6月間,炎亞綸和16歲的耀樂交往時拍的影片,按照影片內容來看,檢方認為炎亞綸不是[偷.拍]的,但因為耀樂當時未成年,就還是觸犯了相關條例。
并且炎亞綸還涉嫌在2018、2020年間把照片給2位網友看,就涉嫌意圖傳播了,這些罪責加起來,刑期都是六月以上、五年以下。
而之前耀樂還開出和解條件,只要炎亞綸提供700萬,捐贈給公益基金也可以。到今年三月份,炎亞綸出庭表示,已經和耀樂調解成功,結果大家滿意,但沒有透露金額。
至于耀樂本人,前不久也發了和男友的合照,官宣新戀情,配文「舊的不去新的不來」,看起來和炎亞綸已無瓜葛。
最終,法院考慮到雙方已經和解,這次就判決炎亞綸七個月徒刑,緩刑三年,得易科罰金。
而炎亞綸所在的公司表示,感謝在司法程序中,檢察官檢閱我方提出之事證,確認炎亞綸并無強制[性.交]、[偷.拍]、散布影片和恐嚇等,而于審理中法官對于合意拍攝影像等事實,
文章未完,點擊下一頁繼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