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8年,有個富商看上了台灣第一美女蕭薔,跟她開出價格「給你50萬,陪我一次」,蕭薔笑了笑,指著富商的鼻子說「想睡我?那就得先給我當奴才」。

蕭薔1968年出生在新北市,父親做貿易、母親賣珠寶,家裡早早資產過千萬臺幣。她上面有兩個哥哥,全家把她當小公主養,要什麼有什麼,從來沒為錢低過頭。長大後她念中國文化大學戲劇系,1989年被星探拉去拍絲襪廣告,那雙腿一上屏,全台灣的男人集體失眠,廣告公司直接把她捧成「腿精」。

三個月後馬景濤把她拉進劇組拍《情深無怨尤》,再後來《雪珂》《一簾幽夢》《小李飛刀》,一部接一部爆款,媒體直接封她「台灣第一美女」這個頭銜她拿了十三年都沒人撼動。

她紅得太快,追她的人從藝人排到富商。90年代中期聯電董事長曹興誠看上她,那時候曹已婚、大她21歲,卻每年固定打3000萬臺幣給她當零用錢,珠寶豪車隨便挑。兩人維持了好幾年,最後曹興誠移情別戀,她連眼皮都沒抬,直接換下一個。林金龍更誇張,在陽明山給她蓋了上億豪宅,每年再砸8000萬現金,化妝間單獨做了幾十平米。分手的時候她照樣乾乾淨淨走人,一滴眼淚沒掉。

這些男人給錢給得爽,可給完就想換人,她看得透徹,從不糾纏。 1998年她30歲,正處于事業頂峰。那場宴會上的富商靠地產起家,身家幾十億,卻喝了點酒就原形畢露,直接開50萬想買她一夜。
這在今天聽來荒唐,可在當時娛樂圈,這種事多到麻木。蕭薔不一樣,她從小到大沒人敢用錢砸她臉,這50萬在她眼裡連塞牙縫都不夠。她那句「先給我當奴才」不是隨口懟人,而是把這些年所有男人對她的算計一次性甩回去。你有錢可以,但想用錢羞辱我?門都沒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