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、台北市議員應曉薇5日獲準各以7000萬元、3000萬元交保、配戴電子腳鐶監控,經台灣高等法院撤銷發回。台北地院今(15)日開庭重新調查,檢、辯雙方對于多達300名證人如何界定哪些不能接觸,花了不少時間討論,合議庭評議後裁定維持交保裁定。
公訴主任檢察官表示,原本只是研議抗告,沒馬上提出,但柯交保後馬上跟證人陳智菡、陳宥丞接觸,明顯違反規定才提抗告;辯護人所言柯文哲「被動」接觸證人,難道是證人「主動」接觸柯嗎?法院只規定不要接觸,沒有主被動問題。且交保後接觸證人,難以監督是否有騷擾、探詢案情,主張應以起訴書證據清單的證人、同案被告為主,時間只到10月30日,沒有很嚴苛的時段。
辯護人主張,禁止接觸的范圍建議可以法院後續尚未交互詰問證人,包括梁秀菊等14人,其餘證據清單所列證人,可以禁止騷擾、恐嚇、探詢案情,就不包括「接觸」,兩階段可兼顧比例原則、後續審理進度;被告在定罪前是無罪推定,除審判需要,否則不應禁止被告正常生活,包含政治,否則有妨害自由的程度。
此時,柯文哲微動怒說,檢察官要禁止接觸證據清單上的所有證人,「用這種手段很惡劣」,今天不管做什麼都會成為台灣司法上的案例。不過,受命法官出言制止,柯文哲才沒說話。
應曉薇則哭訴,今天早上離開媽媽時,用古禮三叩首方式告別,媽媽看到後留淚,她擦去媽媽眼淚,「我怕又被關進去,就再也見不到母親了」,懇求法官、檢察官讓她可以平安交保回去,因為她好害怕失去媽媽,怕再也見不到媽媽,身為一個被告,她一定會做到不跟證人見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