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5年,張愛玲在美國出租屋內去世,屍體一週後才被發現。她躺在床上,房間裡充滿了用過的衛生紙,她在遺囑中卻寫明:「不允許任何人看遺體!
1995年秋天,洛杉磯的空氣乾燥得像舊報紙。鄰居察覺那位東方面孔的老太太好幾天沒出門,門口積了幾張廣告單,敲門沒應聲。警察來開鎖,一股刺鼻的味道衝了出來。屋裡光亮,日光燈還開著。地上全是揉成團的衛生紙,像下了一場薄薄的雪。張愛玲躺在床上,藍灰色的毛毯打著褶,身子蜷得緊,臉朝外。她死了七天。 那房子小得一轉身就能碰牆。只有一張單人行軍床,一張老書桌,還有臺小電視。

桌上壓著幾份英文報紙,地上堆著紙袋和舊稿子。有人說那屋像倉庫,也有人說像避難所。衛生間更是亂得沒法下腳,堆滿了用過的紙,像她生前留下的雪跡。
她的證件和遺囑被裝在門口的手提袋裡,整齊得不像意外。警察從袋裡拿出那幾頁紙,才認出,這個孤零零的老人,就是那個寫過「傾城之戀」的張愛玲。 遺囑四條,簡短到冷。死後馬上火化,不許任何人看遺體;不辦儀式,不留墳墓,骨灰撒在空處;遺物和錢,全歸宋淇、鄺文美。她算得明白,連死後的安排都不讓別人添事。親弟弟在上海,卻一個字沒提。
人們奇怪,為何把所有都留給朋友。其實她早就斷了血緣的念想。小時候兩人一起玩,繼母進門後,弟弟變得軟塌塌的,看她捱打也只會低頭。她看不慣那份懦弱,從那之後就少了往來。後來去了美國,再沒見過。弟弟得知訊息時,只淡淡地說,姐姐怎麼選都行,血脈改不了。話說得平靜,像是認命。 宋淇夫婦是她最後的牽掛。剛到美國那幾年,她孤身一人,靠翻譯稿掙飯錢,是宋淇幫她找工作,也幫她把舊作送去出版。她把遺產留給他們,既是還人情,也是留一份信任。那幾年,她的稿費不斷,賬戶里加起來二萬八千多美元,後來宋以朗算過,折成港幣大概兩百多萬。
她不窮,甚至有點富,只是活得像個窮人。屋裡沒櫃子,衣服塞在紙袋,吃罐頭喝牛奶,不愛做飯。她嫌麻煩,也怕生人,不喜歡有人在身邊。最奇怪的是,她老搬家,三年搬了一百八十多次。有人笑她說,這哪是過日子,分明是逃命。她也許真是在逃,逃人,也逃記憶。 她這輩子沒學會「安穩」兩個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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