藝人黃子佼因購買、持有兒少性影像,一審被判刑8月,目前全案仍在上訴審理中。黃子佼在二審期間已跟30名被害人和解,不過稍早他透過律師發出宣告,證實已與所有被害人完成和解,並再次表達悔意與道歉。

根據律師提出的宣告,黃子佼表示:「我已認知每一張兒童少年性影像都是一個血淋淋的故事,會造成兒童少年一輩子的創傷。若沒有人下載就不會有人供給,本人對于當年做錯的事情,已深刻且誠摯悔悟,也祈求每個受害者原諒。」他也提到,訴訟過程讓被害人再度受到傷害,對此深表歉意。

律師進一步說明,因本案涉及兒少保護,被害人資料均受遮蔽,黃子佼無法主動接觸,能完成全數和解皆在法院協助下達成。過程中,被害人向法院表示,黃子佼與「遭誘騙拍攝影片」一事並無關聯,且他下載的影像多數為成年性影像。被害人也向法院說明,黃子佼的涉案情節「被過度放大、渲染」,並強調其下載時間均在112年2月17日《兒少條例》第39條修法前,屬于法律明令禁止前的行為。他們認為,最應苛責的是不當網站的經營者、影片提供者,以及在修法後仍持續下載的人,而非黃子佼。

即便已獲諒解,黃子佼在宣告中表示,自己身為公眾人物本應以更高道德標準要求自我。他坦言,一時「愚蠢好奇」造成的後果深重,讓他失去深愛的妻女,也毀掉多年演藝事業。
他承諾未來會持續自我警惕,「讓自己成為一個更好的人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