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有一位媽媽發文,表示自己收到了警察局寄來的交通罰單,竟然是被民眾檢舉「機車超載」而開罰300元,讓她感到既無奈又生氣,直呼「難道現在一定要有車子才能載小孩出門嗎?」掀起了網友們兩派論戰。
圖片來源:爆怨公社
根據《ETtoday新聞雲》報導,這位媽媽在臉書「爆怨公社」發文,表示最近她收到了新北市警察局寄來的違規罰單。
上面註明她6月10日,騎車行經三重區中正南路交叉口時,被後方民眾以「機車超載」為由檢舉了,需要繳納300元罰款,讓她心裡非常無奈,認為對方太沒有同理心,不懂得體諒他們這些沒有車子,卻需要載孩子出門的父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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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PO接著還解釋,她的孩子只有1歲左右,實在不知道哪裡可以買到合適的安全帽,加上孩子有用揹巾揹在胸前了,只是被外套擋住,所以才會看不見。
她表示,如果不是沒有駕照和汽車,她也不會想要用機車載孩子,「爸媽想帶著孩子出門還要擔心被民眾檢舉,以後誰敢帶孩子出門?」
圖片來源:爆怨公社
這篇貼文曝光後,立刻就掀起了網友們兩派論戰,一部分人和原PO抱持相同看法,說「實在不懂檢舉的那位什麼意思,如果有車可以開,誰還願意騎車載小孩」、「我蘆洲也是被檢舉載小孩,我覺得檢舉這種人超沒良心,就算我有車也不可能去哪都開車好嗎」、「家家有本難唸的經」、「所以現在生育率愈來愈低了,因為沒錢的人還是佔多數,連出門都要擔心被檢舉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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