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英九文教基金會爆發財政紀律事件,前總統馬英九的健康狀況成為關鍵。據了解,馬英九家人上週五已委託律師向法院聲請輔助宣告。對此,台北地院表示,因涉及當事人醫療隱私,無法證實或評論。
《民法》規定,為保障當事人不會因為判斷、表達能力下降,做出有害于自己的行為。親人、家屬可以替其聲請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,由法院選任監護人、輔助人來代替並且協助當事人處理法律事務,保護當事人不會因為欠缺判斷能力,做出不理性的法律行為或被詐欺受害。至于當事人的判斷表達能力是否喪失、下降,需要由聲請人向法院提出包括證人、醫療證明、心智評量表等證明,由法官決定是否需要作出監護或輔助宣告。
如果當事人「完全無法進行判斷、表達」,可依《民法》第14條聲請監護宣告;若只是判斷、表達能力「降低」,但不至于完全喪失,則依《民法》第15條之1聲請輔助宣告。
全案緣于馬英九文教基金會日前指控,前執行長蕭旭岑、王光慈破壞財政紀律,揚言近期將委由國安會前秘書長金溥聰開記者會公布事件始末。
馬英九夫人周美青、馬英九大姊馬以南21日晚間發表聲明,談及馬英九需要醫療照護,盼他「真正退休、安享餘年」,基金會事務全數交由董事會處理,並感謝過去與馬英九共事的同仁與幕僚,「馬家人永遠感念他們誠摯盡心的付出。」
國民黨副主席蕭旭岑晚間回應,感謝馬大姐提及包含他與王光慈在內所有幕僚的付出,希望調查小組盡快公布報告,還他與同事清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