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有人生下來就是明星的命,明星也不是一出道就有鮮花與掌聲的,雖然很多明星現在表面上光鮮亮麗,但在觀眾看不見的時候,也有很多辛酸,偶像劇女王林依晨,是不少人青春時代的美好回憶,從《我的秘密花園》、《惡作劇之吻》,到《我可能不會愛你》,她讓不少人相信了愛情。
現在的她,愛情事業雙得意,不過很少有人知道,從17歲入行以來一路走來經歷了多少坎坷...
媽媽為了不讓他們擔心,一直瞞著他們,說爸爸到外地出差了。直到高二時,媽媽突然病倒,林依晨才知道父母早已失婚,而且家裡已經負債 500 萬。
由于收入低,為了能夠養孩子,林依晨的媽媽同時辦了很多張信用卡,以卡養卡。在林依晨 17 歲的時候,林媽媽腦子裡長了一個小腫瘤,實在無力負擔債務才把事實告訴了女兒。
這對一個只有 17 歲的高中女生來說,簡直是一個天文數字。2000 年,她參加「捷運超美女」競賽獲得冠軍。
媒體問她為什麼去參賽,是因為從小夢想上臺表演嗎?林依晨很直接說是為了錢。「有3萬台幣呢,好像還有一堆百貨公司購物券。」其實,她想為弟弟換台電腦。
後來,林依晨考入了台灣政治大學,還拍了自己的第一支 MV,就是和仔仔周渝民搭檔《makea wish》。
2002 年 4 月,林依晨主演個人首部電視劇《十八歲的約定》,林依晨接拍第一部電視劇時,把這作為一份養家餬口的工作。每天的日常就是:拍戲,上課,回家。以及「被黑」。
一邊要上學,一邊要拍戲,為了還債省錢,趕通告都只坐公車,拍完戲會把便當打包回家。
20出頭的年紀,過得這麼辛苦,很多人都會抱怨命運不公,可林依晨在自傳中會寫:「我擁有一個衣食富足的幸福童年,構建了我一種積極正面的人生觀,讓我在面臨到許多成人世界不堪的一面時,也能有充足的勇氣…」
為了幫忙還債,嬌小的林依晨拿出拚命三娘的精神,不分晝夜拍戲,22 歲時因拍戲血管爆裂,她在 23 歲就預立了遺囑,「我的工作需要常搭飛機、拍戲吊鋼絲,我怕自己突然怎麼樣,會留下媽媽一個人,我不想留下遺憾。」
2004 年,林依晨主演的首部電影《飛躍情海》上映,她憑該影片入圍金馬獎最佳女主角。
直到《惡作劇之吻》橫空出世,平凡的袁湘琴暗戀高富帥學霸江直樹,傻傻的樣子圈了不少粉,一度讓粉絲認為湘琴就是林依晨本人。
2008年,林依晨憑《惡作劇之吻2》獲得金鐘獎戲劇類最佳女主角,成為偶像劇史上摘下金鐘視后的第一人。
文章未完,點擊下一頁繼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