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著中,方協文最后帶著女兒方太初離開了中國,一直在國外生活。等女兒成年后,交了一個男朋友叫周棠華,是香港人。這些年方太初一直和玫瑰沒有聯系過,即使過年過節給女兒送的禮物,也會被原封不動地退回來。盡管如此,她也年年都送,年年如此。
對于玫瑰來說,在這世界上,這輩子最虧欠就是女兒方太初了。當年和方協文失婚的時候,他們在爭奪撫養權時,玫瑰就快把撫養權奪到手的時候,她的男朋友生病了。
傅家明是玫瑰此生的靈魂伴侶,一聽他病的很嚴重,關鍵時刻把女兒讓給了前夫。為的是全心全意陪伴他,走完生命的最后一程。結果還沒有等到下一個冬去春來,傅家明就走了,而女兒的撫養權已經在方協文的手里了。
方太初跟隨父親一直生活在國外,在父親的嘴里,他聽到,母親一家人是多麼的可惡。母親這輩子除了打扮和吃以外,壓根什麼都不會,舅舅家人也是勢利眼。因此方太初對母親的印象,僅停留在,不想與他們打交道的份上。但是太初的男朋友是香港人,他們結婚之前,必須去見家長,于是兩人只能回去。
舅舅聽說外甥女回來了,大擺宴席,舅母忙著送禮物。
太初對玫瑰的恨意很深,她不想見她。在她印象里,母親就是個嫌貧愛富的庸俗之人。
但是見面后,發現玫瑰的氣質、模樣,全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般俗不可耐。
最后的最后,她和母親的關系雖然沒有正常母女那麼親近,但是比之前好一些,至少不抗拒。而這也成為玫瑰的這輩子心里的的刺,她知道為了傅家明放棄女兒,是自己痛心之后的決定。可是為了這個決定,她后悔了一輩子。
直到四十多歲的時候,依舊還會自責,當時不放棄女兒,如今就不會有她帶來的怨恨,自己也不會那麼痛苦。
在這個世界上,太初算是模樣跟她接近一些。
太初很美卻一點沒有驕矜之色,是讓很多人很快喜歡的那種。太初跟玫瑰一樣,眼角下有一顆淚痣,但是因為方協文怕看到它,想起玫瑰,于是很小的時候,就讓女兒去掉了。
玫瑰的對太初說:對你人生中缺失的母親,我很對不起。
太初回:太太,你沒有對不起誰。是的,她叫的是太太,不是媽媽。所以她到底對母親還是多了一些生疏。但是對玫瑰來說,雖有虧欠,有遺憾,可是尊重女兒選擇。
哪怕女兒最后結婚的時候,沒有回國,她隔著千山萬水去送去禮物。畢竟她在方協文身邊待了那麼久,畢竟這些年是他在照顧她。所以,只要看到女兒平平安安的,她就會釋然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