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0年代的香港可謂是美女會聚,邱淑貞、馬廷強祖賢、林青霞、張敏、林嘉欣、黎姿……,這些絕世美女後來的命運也各不相同。
有人至今未婚,一個人生活樂的逍遙自在,有人嫁給愛自己的普通人,過上了平凡的生活,也有人嫁入豪門做闊太太,過上了衣食無憂的體面生活。
在眾多女明星當中,黎姿一定是讓人最意難平的一個,她在2008年頒獎典禮上宣布自己退出娛樂圈,之后轉身嫁給了大自己15歲的殘障富豪男友馬廷強。
當時很多人都不理解黎姿的做法,以當時黎姿的容貌和地位,她并不缺有錢人的追求,為什麼一定要選擇身有殘障而且比自己大這麼多的一個男人呢?
但是如果你真的了解馬廷強和黎姿之間的故事,或許就會明白黎姿為什麼會這麼愛馬廷強。
黎姿從小的命就不算好,雖然祖父是大導演,祖母是香港第一代大明星,祖父祖母生的幾個孩子都很優秀,唯獨黎姿的父親有聽力障礙,而且弱視,所以只能備受欺負。
黎姿的母親也是一個普通人,工作是出租車司機,黎姿的父母在家族里顯得微不足道,好在黎姿很受祖母的喜歡,時常接濟黎姿一家,所以他們生活的并不算艱難。
然而後來黎姿的祖母去世了,黎姿一家人的靠山也就倒了,後來也沒分到什麼財產,還被其他親戚們從富麗堂皇的古宅趕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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