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年,張家輝在女友關詠荷的別墅洗了個澡後,出來就提分手:「我住的房子都沒有你家的衛生間大,我們不合適。」然而關詠荷的一個舉動就改變了他的一生。
很多人提起張家輝,會想到《證人》拿下第53屆亞太影展最佳男主角,又把香港電影金像獎和第46屆金馬獎影帝收入囊中的風光時刻,卻很少有人真正了解,在這些獎盃之前,他走過的是一段多麼自卑又倔強的路。

1967年,他出生在香港,家裡有3個姐姐,父母離異後,一直是母親一個人把幾個孩子拉扯大。讀書時他規規矩矩,沒有想過當演員,而是考進皇家警察少年訓練學校,按部就班朝著警察這條路走。
一次在電影《壯志雄心》裡客串少年警校學員,他第一次踏進片場,後來藉機進入電影公司,連續跑了5年龍套,收入勉強餬口,名字常常被寫在最不起眼的地方。
拍《龍在江湖》時,他遇見了關詠荷。那時的她已經是TVB當家花旦,出身優渥,卻一點大牌架子也沒有,對誰都是笑盈盈的。 劇組裡,有一次他拍武打戲被踢中肚子,疼得吃不下飯,坐在角落裡眼眶發酸,是關詠荷走過來遞紙巾,低聲關心。
這樣的細節一遍遍出現,讓這個一直覺得自己透明的小人物,第一次感到被人認真看見。 戲拍完後,張家輝憋著勁鼓起勇氣,在一片「癩蛤蟆想吃天鵝肉」的笑聲裡,磕磕巴巴向她表白。出乎意料的是,關詠荷痛快答應,還大方承認這段戀情。 輿論一邊倒替她惋惜,可她不當回事,只是收拾行李,主動搬進他租的40平小房子,跟他一起擠在窄小空間裡,吃廉價便當,過省吃儉用的日子。
真正擊中張家輝自尊的,是第一次被帶回女方家見父母。關詠荷住在香港富人區,那棟別墅大約有400平,外牆華麗,屋內傢俱精緻,他過去只在電視裡見過這樣的場景。 那天洗完澡出來,他看著寬敞明亮的浴室,再想起自己那間小出租屋,心裡突然一沉,覺得自己連她家的衛生間都不如。
外界不斷說他在攀高枝,他心裡也打結。這個從破碎家庭走出來的男人,一直幻想有朝一日能獨當一面,給家人一個穩當的屋簷。 可現實是,他給不了關詠荷更好的生活,甚至連她原本的生活水準都未必守得住。
關詠荷一遍遍握著他的手,說現在不行不代表以後不行,自己不在乎房子大小,在乎的是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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