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8年,警察從陳惠敏的家中搜查出2支手槍,200發子彈,就在警察要將陳惠敏帶走的時候,妻子吳國英站了出來,說:「警官,你們弄錯了,這些東西不是我丈夫的,這些是我藏起來的!」
1988年深夜,香港警方突擊搜查演員陳惠敏的住所,從屋內搜出兩支手槍和兩百發子彈。

現場氣氛驟然緊張,作為有案底的江湖人物,陳惠敏若被定罪,將面臨長期監禁。 就在警察準備上手銬時,他的妻子吳國英突然衝上前,擋在他身前,聲音顫抖卻異常堅定:「警官,這些東西是我的,和他無關!」 這句突如其來的話讓在場所有人都愣住了。
吳國英平日裡沉默寡言,是典型的家庭主婦,此刻卻像換了個人,用瘦弱的身軀扛下滔天罪名。
由于兩人當時未正式登記結婚,法律上她需獨立承擔刑責。

最終,吳國英因非法持有武器罪被判兩年監禁。 這兩年,她用自由為丈夫換來一線生機。 陳惠敏的人生遠比電影復雜。
1944年,他出生在香港一個貧困家庭,父親常年出海,母親獨自拉扯四個孩子。 少年時的陳惠敏早早打工貼補家用,因酷愛武術,12歲拜師學習譚家拳和西洋拳擊。 那時的香港幫派橫行,16歲的他帶著一身武藝加入14K社團,很快成為小有名氣的打手。 但打打殺殺的日子讓他厭倦,他曾考取獄警職位(編號403),又轉行當巡警,最終辭職開夜總會,25歲便成為香港地下世界的「大佬」。
1971年,陳惠敏結識功夫巨星李小龍,兩人因武術結緣。 李小龍稱他為「街頭霸王」,他則視對方為偶像。

1972年,他代表香港參加東南亞拳賽,擊敗外國拳王,獲「亞洲自由搏擊冠軍」稱號,與李小龍並稱「腿有李小龍,拳有陳惠敏」。 此後,他被邵氏公司發掘,參演電影《血愛》,開啟演員生涯。 他模仿大佬的言行舉止,將江湖氣帶入角色,演活了銀幕上的「大哥」,成為香港影史標誌性人物。 然而,江湖的光環背後是混亂的生活。
陳惠敏年輕時風流成性,身邊女人不斷。 吳國英當年不顧家人反對,執意嫁給這個聲名狼藉的男人。 婚後,她獨自操持家務、撫養孩子,還要忍受丈夫的外遇。
文章未完,點擊下一頁繼續